铁夹捕野兔误伤梅花鹿
有关部门建议出台禁用铁夹规定
本报讯记者刘勇报道:村民用铁夹上山打野兔,不想却误伤了梅花鹿。为此,彭泽县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想取缔铁夹销售点,但苦于没有法律依据。省野保局就此建议,当地政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规定将铁夹列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
12月20日上午9时,记者在彭泽县龙城市场看到有6个摊位在售卖野生动物,其中数量最多的是野兔。这些已死亡的野兔,腿部有明显夹伤痕迹。当地居民介绍,这些野兔都是村民放铁夹子上山捕的,“市场上卖夹子的店很多,单龙城市场旁边就有三四个”。
“这些夹子上山会误伤梅花鹿。”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肖金朋忧虑地说,“虽然村民不会将夹子放到保护区范围内,但由于梅花鹿的活动范围大,出来觅食时,一不小心就会中了铁夹子的埋伏。”
据肖金朋介绍,这种误伤每年都会发生几起,就在上周,保护区工作人员还看到了一只新近被夹伤的梅花鹿。针对这种情况,保护区及县野保站想请工商等部门取缔铁夹销售点,从源头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但工商等部门却苦于没有行政许可的依据,一直都未能有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