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为残奥会改规定
在我国,各城市的养犬管理规定都明文禁止犬类进入公共场所。但今年9月份在我国举办的残疾人奥运会期间,将会有一些国外的导盲犬随残疾人运动员步入我国。届时,导盲犬将作为特殊的“犬类”被允许随盲人进入一些公共场所。
7年前,我国申办2008年奥运会时,就曾承诺导盲犬可以入境。今年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在第58条专门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据了解,有关部门目前正在根据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的要求,制定导盲犬出行的具体规定。这一规定将于残奥会举办前公布实施,将为残奥会期间导盲犬出入境以及今后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扫清法律上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