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宠物”亟待立法管理
作者:谢臻
近年来,因宠物消费泛滥而造成的宠物伤人、宠物扰民纠纷频频出现在街道社区,亮相于报端,甚至引发诉讼。读者金女士气愤地说:社会是人的社会,应以人为主体。若是让宠物成为了社会主体,岂不“人”变成“宠物”,“宠物”变成“人”了!有关专家则指出,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社会上不正常的“宠物热”。
宠物威胁人命
有数据显示,本市仅宠物狗而言,办过证的数量已达10万,没有办证的至少有四五十万只。狗队伍如此庞大,猫呢?其他宠物呢?林林总总的各类宠物加起来,恐怕会占我们社会三分之一强!家住杨浦区的小王告诉记者,每到傍晚就会在小区里看到几十条猫狗跑来跑去,要是不算主人,有时在小区散步的猫狗可能比人还多。这样的宠物军团,严重威胁到了人的生存。
早有专家指出,不是只有家禽才会得“禽流感”,去年8月泰国
研究人员发现感染了禽流感的小狗,韩国科学家则向人类发出警示:狗类能从禽类身上直接感染禽流感。另外,狂犬病病例也在逐年增长,狂犬病患者在全球死亡率为100%,至今仍无有效治疗手段。本市大量的“黑户口”宠物,因没有经过专门的免疫检测,很可能携带了此类致命病毒。近年来,我国因被狗咬后患上狂犬病的案例每年都有发生。
有报道称,一位养狗的女士在干活时不注意将手擦破,伤口不慎被爱犬添了几下。几日后,这位女士看到水就抽搐,去医院经专家会诊,确诊为狂犬病。原来,她家的爱犬患有隐性狂犬病,隐性狂犬病一般很难察觉,有的犬甚至在存活的全过程中也不犯病。而狂犬病毒正是通过血液或唾液传播的。
至于宠物伤人就不是新闻了。上月底在本市郊县地区发生了一起藏獒伤人事件,一名男子左胳膊被撕下7厘米长的皮肉。其实,近年来宠物伤人事件接连发生,甚至狗咬死人的案例也有过。
宠物污染环境
城市因宠物泛滥而导致的宠物污染环境,影响市民生活的现象已十分突出。据花鸟市场一位专卖宠物的小贩透露:现在什么动物都可以当作宠物来养,除了狗,猫之外,有不少人养起了鼠、猪、蜥蜴、猴、蛇、鳄鱼、孔雀等动物,甚至还有养黄鼠狼的。杂而乱的宠物饲养现象,严重污染了社会生活环境,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家住密云路的冯先生饲养了一条萨摩耶(大型雪橇犬),后因邻居难以忍受而与之大打出手。
市民史小姐则向记者反映,在她居住的小区内,有3户人家搭棚饲养鸽子。史小姐气愤地说:“本来小区就不大,现在鸽棚一搭,不但交通不方便,鸽屎满天飞,鸽毛像雪花,落在谁身上谁倒霉!”
在便利店工作的张先生,平日上班“三班倒”。他抱怨说:“上了晚班,第二天早上就别想睡踏实觉了!”原来,邻居白天上班一走,他家饲养的小狗就会狂吠不止。虽多次与邻居交涉,但最后总是不了了之。还有不少的小区居民向记者反映,小区像是动物园,白天闻猫狗臭屎,晚上彻夜听狗吠猫叫。到春天猫叫春,成群的猫叫像鬼叫一样此起彼伏,人们就不要想睡个安稳觉了。
浦发绿城小区有一位居民,被邻家的恶犬“逼”得只好向相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这位居民因邻家恶犬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多次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无果,最后只得提起行政诉讼,把矛头转向了有关部门的不作为。
对于饲养宠物引发的邻里关系紧张,有市民讽刺说:“最可悲的是个别所谓有爱心的人,在家里收养猫狗几十只,甚至上百只,臭气熏天。他(她)有特别功能能忍受,可邻居们怎么受得了!有新闻说,本市有一家人家,收留了无数野猫。野猫臭死在家里她也不肯下葬,搅得四邻纷纷搬家出逃,这种颠倒了人与动物关系的非理性行为是不正常的!”
泛滥的宠物热势必会带来一个因宠物遭遗弃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大量被遗弃的宠物,成为污染社会环境的一个盲点,按照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话来讲:“谁来管?无法管!数量太多!两条腿的人追不上四条腿的动物!”
流浪动物无人管理,横穿马路、随地“方便”,令市民不堪其扰。的哥陈先生说:“有一次,一只野猫趴在马路当中一动不动,我进也不行,退也不能。只好下车把猫赶走。”
葛女士一听到野猫,气就不打一处来。葛女士住在一楼,一天买完菜回家,把菜搁在厨房就出去串门了,不料回家后发现刚买的鱼不见了。“肯定是被野猫叼走了,前几天我邻居也碰到了这样的事……”
还有许多流浪动物“横尸街头”无人处理。市民周小姐曾看到一条流浪狗倒在街头,浑身皮肤溃烂,成群的苍蝇叮于其上。她说:“当时的场面太恶心,这条狗就死在街旁没人管,真不知道周围的居民该如何是好!”
立法解决宠物饲养
读者张先生说:“当宠物泛滥成人们正常生活的障碍时,不是轻松一句要有爱心就可以文过饰非的。”张先生强调指出:“人的爱心,首先应布施于同人类,对影响、伤害人类的动物有爱心,坐视人们在宠物的泛滥潮中受煎熬,就不再是爱心而是虚伪的恶心了!”
张先生的话很有代表性,记者在采访中,许多市民都呼吁政府应出台限制宠物饲养的法规。市民黄女士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应当以人为本。在这一点上,不能学西方国家,与这些国家放任宠物饲养的不文明现象接轨。”
司法界人士钟先生指出,出台限制宠物饲养的法规已很迫切,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内容。这个法规,首先应确立人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钟先生解释,这样的提法很可悲,但这已是事实!),不能让宠物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第二,对可饲养的动物必须作出规定,如什么都可以作为宠物,社会就真要变成动物园了;
第三,对饲养宠物者应作出,以具有不影响邻里生活的单幢住宅的饲养条件的规定。像一幢楼住几户、十几户人家的,不能饲养动物;
第四,对饲养者应规定严格的社会责任和承担义务,包括不能让宠物影响公共生活环境和他人生活环境,不能发生宠物伤人等类事件;
第五,饲养宠物者应另外缴纳“宠物税”,因为饲养宠物具有社会不可预料性的后果,包括遗弃等造成的社会公共人力、物力的浪费;
第六,应限制宠物市场的设置,绝不允许宠物市场开进社区和街道里弄;
第七,要严格宠物医院开设的手续,包括宠物美容店的设置。对宠物市场、宠物医院和宠物美容店行业还应有物价部门的规范性制约,杜绝漫天要价现象;
第八,对一些人口密度较高的区域,应禁止饲养宠物。
钟先生的意见,虹口区一位方老先生很赞同。他说: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城市饲养鸡鸭成风,结果严重污染环境,政府下令“城市不准养鸡鸭”,人们的生活环境清爽许多。现在的宠物,与当年城市的鸡鸭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政府就不能规定:城市不准养宠物呢?
看来,对饲养宠物立法,已是民心所需,民心所求,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民生问题了。我们期待政府有关部门,及早出台限制宠物饲养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