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人工繁育的梅花鹿不再是野生动物,属于特种畜禽


  梅花鹿野外种群列入新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人工繁育种群已经从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移除,因此,人工驯养繁殖的梅花鹿不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梅花鹿制品也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

  人工繁育的梅花鹿列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属于特种畜禽,实施同猪、牛、羊一样的管理制度。

  综上,人工繁育的梅花鹿是特种畜禽,已经不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梅花鹿的保护管理不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相关规定,而应当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畜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对于林业主管部门已经核发的梅花鹿《人工繁育许可证》,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注销或者收回证件。对于买卖人工繁育梅花鹿及其制品的行为,也不再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本站声明/本站留言/广告服务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43号(槐安路与翟营南大街交口金马国际A1座1803室)

邮编:050031 QQ:1178427225 电话:13373111846

传真:0311-68090489 电子信箱:hbteyang@163.com

Copyright©2002-2018 特色养殖产业网 www.hbtyxh.com 版权所有冀ICP备20002390号-2 技术支持:星象网络科技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1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