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毛皮动物饲养、繁殖及福利等相关研究

  毛皮动物饲养时间已超过90年。在此期间饲养繁殖技术发展的较为成熟。农场主在学校和协会的合作下,致力于毛皮动物笼舍、福利、营养、疾病预防及繁殖技术等方面的研究。这些研究同时可以提高其他饲养动物的福利。

  1965年,英国研讨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动物福利委员会,并制定所属动物的5项福利:饥渴,不适感,疼痛、痛苦和疾病,表现正常行为,恐惧和压力。

  毛皮动物对周边环境的变化特别敏感。动物的健康、营养、居所或气候欠佳,都可能对毛皮质量构成不良影响,继而影响毛皮的拍卖价格。动物福利决定了整个毛皮业的成败。为获得更高的收益,养殖者比任何人都在意是否为动物提供了更好的照顾。目前有众多规范毛皮动物养殖的国内国际的法律法规,实际上国外养殖者在养殖中所做的远远超过了现有的法令[ffs]。

  欧洲常务委员会1999年6月22日规定的毛皮动物养殖建议[EU legal affairs Rec fur animals E 1999]:笼舍长、宽、高分别不得少于100 cm 、75 cm和70 cm;单只成年狐笼底部面积不得少于0.8 m2;育仔母狐不得少于2.0 m2;1.2m2内最多容纳两只断奶幼狐;每增加1只,需要增加0.5 m2的空间;笼底金属网孔视觉尺寸不得小于11.5cm2;笼底金属丝镀塑且直径不得小于2.1mm;成年狐笼内要有休息台,金属网即可。Kuopio Joensuu 大学研究用饲养场及Kannus 农业研究中心通过实验,发现如果让狐自主选择,狐偏好有休息台的饲养笼,在笼内位置较高的优于位置低的,没有围墙的优于带围墙的。收到干扰时,狐就会爬上休息台。

  狐的产箱用平整的木料制成,可以放在笼上方;当仔兽长大些时或天气转暖时,再挪到笼的侧面。产箱的建议大小如下:高400-500mm,长700-1100mm,宽400-500mm。产箱内部分成两部分,三分之一为前室,中间隔开。

  近几年国外研究发现,母狐咬死幼仔现象的首要原因可能是由自然本能引起的,帮助社群地位高的母兽繁殖后代的社群机制[animal welfare]。狐社群因素对其福利的影响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野生红狐小社群中,只有地位最高的雌狐有繁殖的权利,其它雌狐不发情或不交配,它们的胚胎流产、仔兽夭折或出生后很快就被母狐杀死。因此母兽怀孕产仔期间一定要对母兽饲养笼之间进行特殊隔离。

  水貂笼舍内部除巢箱外的长、宽、高分别不得少于70 cm、30 cm和45cm;单只成年貂笼底部面积不得少于2550 cm2;育仔母貂不得少于2550 cm2;2550 cm2内最多容纳两只断奶幼狐;每增加1只,需要增加850 m2的空间;笼舍自由活动范围不得小于1600 cm2,高度不得低于35cm[EU legal affairs Rec fur animals E 1999]。

  分笼

  仔兽断奶后,成对饲养在一个饲养笼内直至性成熟,再分笼饲养。这个过程刺激其发展野外生存时的行为发育模式——依赖母兽,发展社群行为到独立护卫疆土的过程[fur facts]。

  动物处死方法

  毛皮动物饲养场动物的处死方法均符合人道主义标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农林部18/EEO/96号决议)和欧盟相关法律(欧盟93/119/EC号指示)。处死通常在饲养场进行,无须运输以免对动物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处死方法对动物不造成任何痛苦,瞬时完成。

  使用纯净一氧化碳或二氧化碳处死水貂;电击处死狐狸是经科学认证的人道的方法[ffs]。

  而国内一些养殖场的对笼舍条件并不重视,为节省材料,缩小笼舍规格以降低成本,殊不知这是以降低动物产品质量作为代价。虽然我国已制定《毛皮野生动物(兽类)驯养繁育利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毛皮动物养殖的一些具体养殖技术标准,其中也规定了笼舍的大小规格,但由于国内毛皮动物养殖业的特殊性,落实起来还有一定难度。

  3.1.2繁殖技术

  人工授精可以提高繁殖率及皮张的质量,芬兰从事人工授精的人员或单位必须有权威机构颁发的人工授精证书才可以从事这项工作,并且整个过程要有严格的卫生条件。

  国内从事人工授精这项工作的人员虽有经过培训,有些人员的技术甚至已超过芬兰的水平,但没有颁发证书,并且管理松散,技术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其授精质量好坏全靠输精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道德修养,容易造成监管漏洞,对毛皮动物养殖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亟需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制定相应的标准,加强管理。

  3.1.3饲养环境卫生及疾病防治

  如在饲养场应穿着工作服。专家访问要穿防护服和鞋套。总的来说,来访者都可能对动物造成疾病威胁。

  食槽和水槽都必须保证清洁,尤其在哺乳期和温热季节。动物吃剩的饲料和掉在草垫上的饲料应及时清理。饲料加工器械应每天清洁,饲料容器也要定期清洁[ffs]。

  净化种群是芬兰毛皮兽养殖一条成功的经验,病狐即使治好也会使其生产性能下降(指传染性疾病),有的可能还会成为养殖场的潜在传染源。坚持以预防为主是对待疾病的正确选择,对有较高价值的种兽可适当治疗,但治疗的结果往往不尽人意,一般来说不主张治,最好是淘汰。在芬兰使用抗生素需要经国家专职兽医官批准,一般情况下很少使用。在我国犬瘟热、病毒性肠炎、脑炎三大疫病使用疫苗还是必须的,但在芬兰已经消灭了,不再使用了(芬兰注重种群的净化,坚持数年严格淘汰患病动物,目前这些病原已灭绝)。高质量、高效益,兽群的净化与择优是先决条件,否则就是扛着包裹赶路,轻装上阵,跑的才快。所以就我国养狐场目前的现状看,要发展,提高质量,重在淘汰,优化种群,事半功倍!当然由于天气或饲料引起的某些胃肠道疾病使用一些抗菌素还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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