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对天然毛皮服装进口继续实施低关税政策

  根据3月31日第276号俄政府令,俄决定延长2007年8月15日第518号“关于降低天然毛皮服装进口关税税率”政府令的实施期限。本法令自3月18日起生效,实施期限为9个月。

  根据俄政府2007年8月15日第518号命令,俄决定将天然毛皮服装(4303109010-4303109080,除4303109070)的进口关税税率由原来的20%降低为10%,但每件不低于30欧元。儿童毛皮服装(4303109070)的进口关税税率调整为7.5%,但每件不低于1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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