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厅(委、局、办),部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和中央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425号)要求,为做好2010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集中精力加强标准农田、新一轮“菜篮子”、草原建设保护、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基层农业公益服务能力等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十一五”规划和有关专项建设规划确定的任务,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特别是要支持对拉动经济增长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项目,努力扩大农村消费需求。

  二、重点安排领域

  (一)全国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棉油糖生产基地和旱作节水农业示范等。

  (二)新一轮“菜篮子”工程。主要包括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奶牛养殖小区等。

  (三)草原建设与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工程。主要包括退牧还草、农业野生植物及水生生物保护等。

  (四)全国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工程。主要包括农村沼气工程、农村清洁工程等。

  (五)现代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条件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程、植物保护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种植业种子工程、养殖业良种工程、渔政渔港工程等。

  (六)其他。主要包括农垦危房改造、血吸虫病综合治理、直属单位(垦区)基础设施及其他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关于投资计划编报规模。要合理控制投资计划编报规模,原则上按照各有关专项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提出的2010年建设任务确定编报规模,没有明确建设任务的可按照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实际安排规模编报。所有中央预算内投资都必须安排到具体项目,不得安排打捆项目和预留待分配投资。

  (二)关于项目前期工作。编报的项目要以经过批准的建设规划或方案为依据,按规定履行项目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备案)等有关管理程序。做到投资计划一经确定,就能立即组织实施。

  (三)关于投资计划报送方式。请按照各类项目的现行管理方式开展投资计划编报工作。需与发展改革等部门联合申报投资计划的项目,请各地提前做好沟通衔接。

  (四)其他要求。要使用“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可从http://tzs.ndrc.gov.cn/rjxz下载)编报投资计划,项目信息要填报完整准确。请务必于7月6日(星期一)前,正式办文将编报的2010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及有关材料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司局。

  二○○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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