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适应非洲猪瘟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常态化防控,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处置疫情,我部在总结前期防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防控实际,组织制定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及之前版本同时废止。
农业农村部
2021年3月17日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